株洲网讯 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2018年8月30日至9月20日,市食药监局对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督促经营户安全生产、合法经营。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是:各级各类(含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开展主体资格大检查
对各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有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食品的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情况,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开展主体责任大检查
检查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日志情况;检查食堂食品加工的情况,原材料清洗、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留样等。
开展主体经营环境大检查
检查各校园食堂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达到要求,学校生活用水水质是否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要求,二次供水是否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以及自备水源卫生水源和水质消毒措施是否落实。
开展主体经营情况大检查
对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建立验收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强化安全意识
向经营单位送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温馨提示》,强化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意识,强调食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目前,市食药监局开展秋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还在进行,为广大师生“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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