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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送工作

瞒报、谎报重要信息的,将被追责

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报送作出了规定,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报送范围为:一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5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群体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1人以上死亡,较大及以上级别药品(含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较大及以上级别化妆品安全事件;其他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造成较大范围人体伤害的事件,以及可能导致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敏感信息。

《通知》规定,县市局、区分局和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在获知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后,应及时上报市局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同时要求以电话形式报送不超过30分钟,以书面形式报送不超过1小时。市局办公室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应急办)。

据了解,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的,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授意信息工作人员瞒报、谎报重要信息的,对不配合甚至干扰调查核实信息的,或在重大信息处理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赵菲菲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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